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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法律事项/武志国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7 14:24:15  浏览:880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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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法律事项
woo_eye@qq.com

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已向社会公布。此次公布的无居民海岛共计176个,其中,辽宁11个、山东5个、江苏2个、浙江31个、福建50个、广东60个、广西11个、海南6个。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有关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有关法律事项简单粗略整理如下:

一、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获取
(1)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审批方式出让,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中,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者的,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2) 未经批准,无居民海岛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不得改变海岛用途和用岛性质。
(3)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中含有建筑工程的用岛,最高使用期限为50年;其它类型的用岛可根据使用实际需要的期限确定,但最高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0年。

二、无居民海岛开发审批程序
(1) 开发利用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论证报告、《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等申请文件,由海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2) 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涉及利用特殊用途海岛,涉及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的用岛,外商投资项目使用海岛的用岛、或者确需填海连岛以及其他严重改变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由国务院审批。
(3)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由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单位和个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资质单位由国家海洋局认定),《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编制单位同时提交该方案的《项目论证报告》。

三、关于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禁止性规定
(1) 禁止改变自然保护区内海岛的海岸线。
(2) 禁止采挖、破坏珊瑚和珊瑚礁。
(3) 禁止砍伐海岛周边海域的红树林。
(4) 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
(5) 在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不得建造居民定居场所。
(6) 临时性利用无居民海岛的,不得在所利用的海岛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设施。
(7) 海岛的开发、建设不得超出海岛的环境容量。

四、关于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限制性规定
(1) 经批准在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建造建筑物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限制建筑物、设施的建设总量、高度以及与海岸线的距离,使其与周围植被和景观相协调。
(2) 从事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确定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遵守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避免造成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破坏。

五、国家实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
(1) 单位和个人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经国务院或者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无居民海岛使用金。
(2)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实行最低价限制制度。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不得低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根据无居民海岛的等别、用岛类型和方式、离岸距离等因素,适当考虑生态补偿因素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无居民海岛等别划分:天津滨海新区为二等岛,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单位:元/公顷•年)如下:
无居民
海岛
等别 离岸距离
(km)
用岛类型 ≤0.3 ?0.3,≤2 ?2,≤8 ?8,≤25 ?25
房屋建设用岛 54000 45000 27000 9000 4500
观光旅游用岛 2250 1875 1125 375 188
注:离岸距离,指无居民海岛离大陆海岸线(含海南岛海岸线)的距离。
(3)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不包括无居民海岛使用者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应当依法缴纳的其他相关税费。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实行中央地方分成。其中20%缴入中央国库,80%缴入地方国库。
(4)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按照批准的使用年限实行一次性计征。应缴纳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金额度超过1亿元的,无居民海岛使用者可以提出申请,经批准用岛的海洋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在3年时间内分次缴纳。分次缴纳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首次缴纳额度不得低于总额度的50%。

六、有关无居民海岛房地产开发的政策动向
(1) 适度利用类无居民海岛包括旅游娱乐用岛、交通运输用岛、工业用岛、仓储用岛、渔业用岛、农林牧业用岛、可再生能源用岛、城乡建设用岛、共服务用岛。
(2) 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说,原则上无居民海岛不进行房地产住宅开发。
(3)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赵中社说:“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要求,海南海岛开发应侧重于旅游开发,重点是开发高端旅游产品,而不能搞房地产开发。”
(4)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李建设说:“目前来咨询的多,正式提出申请的少。欢迎单位和个人对无居民海岛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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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转换注册咨询师培训方案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认办可[2005]20号


关于调整转换注册咨询师培训方案的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有关认证咨询机构:
根据国家认监委对于咨询师注册工作的要求,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已完成了两批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师的临时转换注册工作。为做好下一步的正式注册工作,需要对转换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国家认监委通过广泛征求认证咨询机构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对CNAT已发布的转换注册咨询师培训实施方案(人认委[秘][2005]15号)做出了适当的调整。现将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具有1名以上(含1名)咨询师转换培训教师资格的认证咨询机构可以开展转换注册咨询师培训工作。
二、拟开展转换注册咨询师培训的机构应向CNAT提交备案申请,并按照CNAT的统一教材和考试大纲进行培训。
三、CNAT负责对转换注册咨询师实施统一考试和注册工作。
四、CNAT根据本通知要求,尽快制定统一考试大纲,并予以公布;同时根据认证咨询机构以及转换工作的需求举办转换培训教师班,合格的教师可以承担转换注册咨询师培训的授课任务。
五、国家认监委近期将发布《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咨询师转换注册工作结束后,承担认证咨询师培训的机构将按照新发布的办法实施。
本通知同时在认监委网站最新通知栏目予以公布。已转换为临时咨询师,拟申请正式注册的人员须参加转换注册咨询师培训后,方可参加CNAT统一考试。请各地方认监部门通知本地区咨询机构上网查询。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中央补助地方结核病等7个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中央补助地方结核病等7个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疾病控制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疾病控制处:

经请示部领导同意,我局定于11月20-22日召开2007年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之一是总结2007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了解各地2006年度中央补助地方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工作进展,部署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结合会议主题,我局决定开展2006年度中央补助地方结核病、麻风病、流感、布病、登革热、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等7个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调查工作(调查表详见附件,并登陆我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电子版)。请认真按照表格的要求如实填报。同时,请各地提供本地区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工作总结,并请在11月9日前将上述两个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我局传防处(yiqing-moh@126.com)。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结核病调查表-1.doc

麻风调查表-2.doc

流感布病登革热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调查表-3.doc

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结核病防治项目调查表

填报省份(盖章):             填报人:
经费使用情况 中央补助费用(万元) 中央补助经费到位时间 经费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包括:使用方向、数量、批准调整使用经费的单位,调整理由等,可附页)
省级投入(万元) 地(市)以下各级投入(万元)
方案下发时间 经费下拨时间
患者发现 预计数 实际完成 完成任务比例 备注
初治涂阳
复治涂阳
重症涂阴
其他涂阴
各类患者总计
密切接触者调查
患者追踪
乡镇查痰点 查痰点设置
检查可疑者
报病补助和督导管理费 经费额度 实际发放 经费发放比例 备注
报病费
督导管理费
网络专报 覆盖县(区) 覆盖比例 备注
省级采购 预计人份数 实际采购数 完成任务比例 备注
抗结核药品
查痰耗材
督导 省级督导(次数) 地(市)级督导次数 县级督导次数 备注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健康促进 经费额度 使用比例 覆盖县(区) 覆盖比例
备注
注:2007年填报数据截止至2007年10月底。
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调查表

填报省份(盖章):             填报人:
经费使用情况 中央补助费用(万元) 中央补助经费到位时间 经费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包括:使用方向、数量、批准调整使用经费的单位,调整理由等,可附页)
省级投入(万元) 地(市)以下各级投入(万元)
方案下发时间 经费下拨时间
患者发现 预计数 实际完成 完成任务比例 备注
新发病人数
现症病人数
早期发现病例 疫点调查
线索调查人数
接触者调查
团体检查学生数
报病奖励 经费额度 发放标准 实际支出 经费发放比例 备注

疫情监测 覆盖县(区) 覆盖比例 备注
神经炎监测 覆盖县(区) 覆盖比例 神经炎患者数 备注
督导 省级督导(次数) 地(市)级督导次数 县级督导次数 备注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培训 省级培训(次数) 地(市)级培训次数 县级培训次数 备注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健康促进 经费额度 使用比例 覆盖县(区) 覆盖比例
备注
注:2007年填报数据截止至2007年10月底。
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流感监测与防治项目调查表

填报省份(盖章):             填报人:
项目管理单 位
项目资金额 度 中央补助: 万元 地方补助: 万元
经费使用情 况 中央补助已拨付经费: 万元 地方补助已到位经费: 万元
方案下发时间: 经费下拨时间
未拨付经费: 未拨付原因:
经费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包括:使用方向、数量、批准调整使用经费的单位,调整理由等)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以项目省为单位,开展流感样病例监测、流感暴发疫情监测以及人员培训等情况。)
省级督导情 况 督导次数 督导地区数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调查表

填报省份(盖章):             填报人:
项目管理单 位
项目资金额 度 中央补助: 万元 地方补助: 万元
经费使用情 况 中央补助已拨付经费: 万元 地方补助已到位经费: 万元
方案下发时间: 经费下拨时间
未拨付经费: 未拨付原因:
经费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包括:使用方向、数量、批准调整使用经费的单位,调整理由等)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以项目省为单位,2006年发病数和2005年发病数对比情况以及提供检验试剂、开展健康教育等情况。)
省级督导情 况 督导次数 督导地区数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登革热防治项目调查表

填报省份(盖章):             填报人:
项目管理单 位
项目资金额度 中央补助: 万元 地方补助: 万元
经费使用情 况 中央补助已拨付经费: 万元 地方补助已到位经费: 万元
方案下发时间: 经费下拨时间
未拨付经费: 未拨付原因:
经费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包括:使用方向、数量、批准调整使用经费的单位,调整理由等)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以项目省为单位,开展蚊媒密度监测、疫情核实和处理、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等情况。)
省级督导情 况 督导次数 督导地区数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狂犬病防治项目调查表

填报省份(盖章):             填报人:
项目管理单 位
项目资金额度 中央补助: 万元 地方补助: 万元
经费使用情 况 中央补助已拨付经费: 万元 地方补助已到位经费: 万元
方案下发时间: 经费下拨时间
未拨付经费: 未拨付原因:
经费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包括:使用方向、数量、批准调整使用经费的单位,调整理由等)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以项目省为单位,开展疫情监测和处理、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等情况。)
省级督导情 况 督导次数 督导地区数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鼠传疾病项目—流行性出血热
防治项目调查表

填表省份: 填表日期:
项目管理单位
项目资金额度 中央补助: 万元 地方补助: 万元
经费使用情况 中央补助已拨付经费: 万元 地方补助已到位经费: 万元
方案下发时间: 经费下拨时间:
未拨付经费: 未拨付原因:
经费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包括:使用方向、数量、批准调整使用经费的单位,调整理由等)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到2006年底,以项目省为单位,发病数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百分比。)
省级督导评估情况 督导次数 评估地区数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